李世民回忆了一下。
就在长乐离开都城之后的第二天,胡莱那狗腿子,一大早,便从会泽县到了都城长安,来找他老李。
胡莱到达都城的时候,李世民他们刚下早朝不久。
算算时间,当胡莱他们到达黑虎山的时候,刚好是他的小长乐被山贼掳走的时候。
这样一来,也就说是……
胡莱那狗腿子,很有可能就是救了长乐她们的那个翩翩公子。
并且,最让李世民感到当头一棒的是……
那天,胡莱将要离开的时候。
忽然,从角落中,跑过来一个风一样的美男子。
那个美男子的身影,和长乐极为相似。
当时,程咬金还不由自主地说了句“长乐郡主”。
但李世民一听,便极为不满。
在当时的李世民看来,那个时候,他的小长乐,可正在闺中待嫁呢。
怎么可能,跑到外面来?
更不可能,上了那狗腿子的马车!
……
“不,不可能的!”
“本王的小长乐,一定不会跟那狗腿子跑了。”
“小桃红,你快说,救你们的那个公子,是不是穿着一袭白衣,右脸上还有一颗痣?”
面对这赤果果的现实,李世民根本就不敢相信。
他还是想从小桃红的嘴中,找到一些蛛丝马迹,证明自己的小长乐,跟胡莱那狗腿子,根本就没有一毛钱的关系。
“是!”小桃红忙不迭地点点头,“秦王您说得正是,那公子,正是穿着白衣,右边的脸上有一颗明显的黑痣。”
“这黑痣,要是长在一般人脸上,必定会显得邋里邋遢的。可说来也奇怪,长在公子脸上的那颗黑痣,却显得极为有特色。”
小桃红说着说着,就言不由衷地开始称赞起胡莱。
“什么?”李世民一听,体内的洪荒之力再次压不住了,“你说,那小子的脸上,有一颗黑痣?”
小桃红歪着脑袋,细细地想了一下,急忙道:
“秦王殿下,奴婢所言非虚,不敢有半句假话!”
“造孽!”
“造孽啊!”
“秦王的小长乐……”
小桃红适才的话,就是给长乐跟着胡莱跑了一事,下了盖棺论……
李世民闻言,心痛得要死。
这特么的,开什么国际玩笑啊?
……
在旁的程咬金几人,也早就意识到事情不对。
眼下,张孙家那边,风风火火地准备着赢取郡主之事。
而这边,长乐郡主,却跟着胡莱那狗腿子县令跑了。
这事儿,要是传到长孙家那里,怕是要闹得鸡飞狗跳。
魏征朝程咬金使了个眼色,程咬金急忙屏退左右,小桃红也被带了出去。
大厅里面,只剩下李世民、魏征、房玄龄、杜如晦还有他老程。
“可恶!”
“实在是可恶至极!”
“程咬金,你即可带兵,前往会泽山庄,将长乐郡主带回来。”
“其余的人,直接杀个片甲不留。”
“等等!本王与你同去。”
“秦王府之事,暂由老房和老杜管着。”
“老魏,你去长孙府看着点,别让长孙家的人过来秦王府。”
李世民安排完,随手抄起一柄闪着寒光、锋利无比的宝剑,就朝着门外走去。
程咬金抿着嘴,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。
他知道,秦王这次是动真格了。
胡莱那狗腿子,拐走了秦王心爱的长乐郡主,一定不得好活。
砰!